張貼日期: 2019-06-04 19:09:25 點閱:743
一、依據法務部廉政署108年5月30日廉防字第10805004270號函辦理。 二、端午佳節期間,請同仁確實遵守「彰化縣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相關規定,本校員工遇有與職務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等情,除有本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單位主動登錄,共同建立公務員保護機制,杜絕不當餽贈、關說、應酬等爭議;若有任何前述相關疑義時,彰化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政風單位均設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歡迎洽詢。 三、檢附彰化縣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附件1)及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附件2)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