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17-11-15 05:14:29 點閱:973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11月9日臺教師(三)字第1060157812C號 函辦理。 二、教育部以行政委託方式請國立清華大學辦理「107年度國 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6學分班實施計畫」,預定於107 年1月開設「107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6學分班」 。前開學分班相關資訊如下: (一)招生對象:現職國民小學教師,自97學年度起曾任國民 小學輔導教師或輔導主任、輔導組長年資達1年(含) 以上未滿3年(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3個月以 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且為輔導 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雙主修)或持有輔 導(活動)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 者。 (二)課程內容: 1、兒童與青少年輔導(2學分)。 2、危機處理與自傷防治(2學分)。 3、輔導與諮商實習(2學分)。 (三)開班起迄日期:民國107年1月至107年8月(依課程安排 於寒、暑假期間平日及學期中之星期六上課,共計6學 分,108小時)。 三、詳細資訊及簡章,待國立清華大學公布後,另案轉知本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