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會計主任
張貼日期: 2020-05-01 23:00:07 點閱:485
一、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5點規定,交通費包括出差行程中必須搭乘之飛機、高鐵、船舶、汽車、火車、 捷運等費用,均覈實報支。覈實報支即應以「實際搭乘的交通工具」和「實際支付的金額」來報支。
二、故本案機關員工使用個人定期票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依上開交通費覈實報支意旨,不得報支交通費。
三、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