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1-04-16 11:09:11 點閱:570
一、 | 依據彰化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110年4月7日彰校外字第1100006193號書函辦理。 |
二、 | 為防範學生偏差行為,爰由本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協調警察單位、國中及高中職校訓輔人員實施勤務編組,共同執行校外聯合巡查工作。 |
三、 | 勤務編組人員依據本表針對所屬校園週邊學生聚集熱點地區實施聯合巡邏,以有效遏止學生校外偏差行為及維護學生安全。 |
四、 | 請各校針對校園週邊學生聚集熱點地區重新檢討修正,於110年7月15日前填復熱點彙整表,並完成用印掃描回傳該會(電子信箱:mmm007@ms17.hinet.net),以利彙整各巡邏熱點最新資料,若無修正學校免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