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學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1-05-19 11:08:25 點閱:1211
一、家有12歲以下學童及身心障礙子女需照顧者,家長可請「防疫照顧假」。
二、家中若無數位學習設備者,可向學校借用。
三、高中以下學生(含幼兒園)之家長因故無法在家照顧或學生無法進行居家學習者,本校仍會安排人力,提供學生到校學習、照顧及用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