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辦理110學年度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兼任專案教師(以下簡稱專案教師)遴選
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
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1-05-24 11:31:56
點閱:342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5月1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61130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旨案專案教師試辦計畫及兼任專案教師遴選簡章各1份,擇要說明如下: |
(一) |
服務期程:自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止。 |
(二) |
遴選資格:現任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或國民小學之合格教師。 |
1、 |
具服務熱忱、願意接近人群、善於溝通、具時間規劃、反省性思考、理性思維及樂於團隊合作等人格特質。 |
2、 |
具有發展及推動跨領域素養導向教學之專業輔導能力(包括學科知識、課程設計及教材、教學方法等)。 |
4、 |
具有運用數位工具實施線上課程及進行線上共備之能力。 |
(四) |
遴選方式:採書面審查(佔30%)及面談(佔70%)方式進行,總分100分,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
(五) |
遴選日期:由教育部國教署進行初步書面審查,擇優另以電話通知個別面談。 |
(六) |
為避免教師擔任兼任專案教師業務影響學校事務,報名前請先行與服務學校溝通,經校長同意且任兼任專案教師:不擔任導師,另國小教育階段教師以校內週三不排課為原則;減授課之相關經費將由教育部國教署專案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