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2-01-12 13:59:56 點閱:427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02019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Q&A」及「校園霸凌事件處理流程圖」公布於「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網站(https://bully.moe.edu.tw/index)「法令」專區,請參考運用。
三、遭受或知悉欺凌行為應勇於拒絕並主動反映,可利用五大通報管道:
(一)周圍的師長朋友(導師、家長、好同學或好朋友)。
(二)學校申訴電話或投訴信箱。
(三)本縣防制校園霸凌專線(8357885)。
(四)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線0800-200-885。
(五)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留言板。
四、學校知悉疑似校園霸凌情事,應立即啟動處理與輔導機制,並掌握校園霸凌事件處理四原則:知悉通報、處理調查、輔導介入及關係修復。
五、110年度【我的未來我作主】防制毒品暨防制霸凌微電影競賽作品,請配合宣導及融入課程教學彈性運用。
教育部校園防治霸凌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