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18-09-04 01:46:14 點閱:1038
一、依彰化縣政府府107年8月31日府人給字第1070307371號函轉行政院107年8月30日院授人給字第1070050317號函辦理。 二、檢附彰化縣政府及行政院原函影本及「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