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振興三倍劵可繳納學校學雜費及代收代辦費一案,建請貴部應速研擬相關措施,以家長便利及不影響學校正常運作為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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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0-08-24 08: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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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目前多數學校學雜費及代收代辦費由超商、金融機構代收已行之多年,其便利性普遍為家長接受。查經濟部網站公告振興三倍券常見問答:「因代收機構(銀行、郵局、超商等)收取三倍券屬代收行為,學費收入不屬於該代收機構之營業項目,爰無法代收三倍券繳納學校及補習班費用。」若因超商、金融機構不代收三倍劵,欲以三倍劵繳費之家長勢必須於上班時間至學校繳費,將造成家長困擾與不便。 |
二、 |
依教育部臺教授國字第1090090212號函,兌付金融機構若收到偽造三倍劵,會截留並送經濟部、警政機關偵辦。家長以三倍劵到校繳費,學校業務承辦人員為此工作量增加,且並無查驗三倍劵真偽之設備,若因無法辨識收到偽劵而於兌換時遭截留,不僅將使學校經費短少,且偵辦相關過程亦難置身事外,實造成學校人員沉重的心理負擔 |
三、 |
查教育部學校等學雜費收取振興三倍券 Q&A:「……有關學雜費退費問題,查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三倍券發放辦法第八條規定,紙本三倍券之使用限制列有不得找零、轉售、兌換或退換現金,應依該規定辦理。」依此,若學生開學以三倍劵繳費,日後任何退費均不能退給現金,則學校恐須保留三倍劵至學期結束,待該學生無退費情事才能將之兌現。學校所收費用多數必須在學期中支付,但因前述規定退費不能退現金而必須保留三倍劵,將使學校經費運用出現短缺,影響學校經費的運用。 |
四、 |
對於振興三倍劵繳納學校費用可能造成之困擾,建請貴部協調超商、金融機構可代收,並研議退費相關問題,以期家長繳費便利、學校行政業務運作順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