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實施計畫」
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
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0-08-24 08:12:26
點閱:1037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8月1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82025A號函辦理。 |
二、 |
教育部國教署為促進本土語言及在地文化之傳承與發展,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推動本土文化教育,特訂定本實施計畫。 |
三、 |
本案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109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辦理期程自109年10月15日至110年7月31日止,其補助基準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業務費臚列項目編列,以經常門為限,專款專用,每校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新臺幣10萬元。 |
四、 |
申請作業期程:請貴校於109年9月4日(星期五)前提送申請表件一式2份,免備文寄至本府教育處學管科,信封註明「申請109學年度本土文化社團計畫」,另將電子檔案寄至gyusichen@chc.edu.tw,信件主旨:「學校本土化社團申請表」。 |
五、 |
受補助之學校應於110年9月30日前辦理結案,經費請撥、支用、核銷及結報事宜,應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經費相關作業表格規定辦理。 |